第十一章 态度和爱情-《仙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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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师哼了一声,说道:“回来了?”
周晓戈说道:“是啊,回来了,是阿风让我回来的。”她的意思是,没有秦北风的劝说,她也许不会回来的。
周师嘴角颤抖了两下,秦北风看他们父女之间的关系有点紧张,打着哈哈说道:“晓戈,把送给你爸爸的礼物拿出来吧,说不定他会喜欢的。”
“什么礼物?不要。”周师挥了挥手,像是要把送上门的礼物推拒出去。
周晓戈看了看秦北风,看他没有任何表示,走出去,拿回来一个紫红色的礼品盒,打开,里面是用泡沫密封的两把特制的沙漠之鹰,纯银的把柄,镶嵌着七颗钻石,银质纯白,枪管漆黑,相映成趣,钻石闪闪发光。这是在以色列定做的手枪,是秦风上一次跟以色列交还俘虏的时候跟军方要的,属于名贵的赠品。
秦北风跟周晓戈打听到她的父亲喜欢收集枪支,就把这对沙漠之鹰拿了出来,他绝对不是为了自己,而是想通过自己弥合周晓戈跟周师之间的关系,他无意在军界有再长远的进步,论财势,就是福布斯富豪榜上的第一名富豪也没用他的钱多,论军力,仅次于美国,比起中华连一艘航母也没有强上许多。可以说,他不会向周师要求任何东西,当然,除了周晓戈这个宝贝之外,好像,周晓戈这个宝贝并不听爸爸的话。
秦北风对讨好周师也没觉得如何卑躬屈膝,对于周师,他把他当成长辈看待,作为一个晚辈,讨好长辈不算是什么没面子的事情。为了爱情,秦北风的低调实际上是对爱情最好的诠释。
周师看到这对沙漠之鹰,果然很是稀奇,这对枪,融合了最犀利的手枪和最珍贵的钻石,两者的结合让人想到冰与火的相容,枪事强者,钻石是金钱,用强者强抢金钱的例子几乎就是罪恶的本源,这把枪握在手里,有一种整个世界掌握在手里的满足感。
周师本来不想要周晓戈的任何礼物,看到这对枪,忍不住摸了摸,继而又拿出来,拉动一下枪栓,清纯的金属音质,让他感受到无比的享受。
秦北风上前把礼品盒里面的两盒子弹拿出来,周师低声惊呼一声,子弹头是用黄金打造的,金光闪闪,忍不住说道:“能使用这种枪的人一定是顶级的富豪。”
秦北风笑了笑,说道:“周叔叔喜欢的话,子弹要多少有多少,黄金铸造的子弹稳定性好,误差特别小,弹头只有外层是黄金的,由于纯金太柔软,需要跟乌和锰结合起来,才有强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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