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马丁所搭乘的雪佛兰轿车,依然在李昱的视界内。 没了追兵们的骚扰,李昱得以全心全意地驾车、追击。 不知不觉间,他们已经冲出旧金山的繁荣区,来到旧金山的郊外。 周围已无密集的建筑和川流不息的车辆。 抬眼望去,尽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空旷荒原。 没了车流的阻挡,没了恼人的弯道,新款雪佛兰轿车的引擎优势立即体现了出来! 只见雪佛兰轿车不断加速,尽情地在荒原上飞驰! 好不容易缩短的车距,又开始扩大。 任凭李昱如何踩紧油门,如何操纵方向盘,也没法进一步地接近马丁。 车体间的巨大差距,不是光凭技术就能弥补的。 马丁见状,情不自禁地扯动嘴角,露出劫后余生的庆幸表情。 “哈、哈哈哈……他追不上我们了……!” 都还没把李昱彻底甩开呢,就开始提前“开香槟”了……倒也无可厚非。 两辆车的间距在四十米左右,在马丁的认知中,这种距离下已足够安全。 区区手枪,根本没法在这种距离下展开精准的射击。 但是,他显然还没意识到——李昱恰好就是那种超出其认知的枪手! 李昱再度把持枪的左手探出车外,架枪,瞄准。 虽然只有一点点,但雪佛兰轿车的驾驶员的脑袋确实是高出了座位一点点——对李昱而言,这就足够了! 只要是在五十以内,只要是眼睛能看见的目标,就一定能命中! 砰! 穿膛而出的子弹,击穿了雪佛兰轿车的后窗,飞入车内,不偏不倚地正中驾驶员的后脑勺! 霎时,雪佛兰轿车就跟断了线的风筝似的,陀螺般连转数圈,然后狠狠地撞上一棵大树。 第(3/3)页